关于2021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4      访问次数: 1609

各学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3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从严从紧从细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10月1日-10月7日放假,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在附属医院与教学基地工作、见习或实习的师生假期调休安排以所在单位安排为准。

  二、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全院师生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始终把防控工作放在首位,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健全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全面防范疫情输入校园。

  三、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履好责、看好门、管好人。国庆假期继续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加强校门管控,教职工(含协作单位员工)子女和校外无关人员严禁入校。因公入校的校外人员按照外来人员进校流程严格审批,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疫苗接种证明。要做好校园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防控,定期开展校园消杀,加强宿舍、食堂等公共区域管理,及时堵住漏洞、及时消除风险,以最有效措施筑牢校园防线。

  四、精准做好重点人员信息摸排。对暑期以来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近期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福建莆田、厦门、泉州、漳州和黑龙江哈尔滨等)旅居史、人员接触史的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严格按照属地和校园防控要求实行精准管理,重点做好2021级新生报到信息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协作单位员工及临时外来人员等管理,确保底数清、信息明。严格落实外防输入要求,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未接到学院通知一律不得返校。

  五、加强师生出行管理。鼓励引导师生就地过节,减少假期不必要的出行,原则上不得离连离宁,不得前往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学生申请离校不离连且当日返校的,在做好出行信息登记的情况下,可以批准同意。对确有探亲、就医、重要学术会议等原因需要短期离连离宁的教职工需严格审批,由本人在OA上向所在部门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出行。出行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行程轨迹记录,假期结束后从外省返校的教职工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及时销假,同时严格遵从属地部门防控管理。未经批准或隐瞒行程的,学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加强留校师生管理,在不聚集前提下,丰富假期生活安排,保障师生科研、学习、生活需求,假期教学安排以教务部门通知为准。

  六、加强联防联控和应急处置。坚持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密切协作,主动对接联防联控工作专班。持续加强校园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加强防疫物资筹备和隔离场所配置,健全工作体系和岗位职责,强化疫情应急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处置突发疫情的能力。强化假期疫情防控值班和学院总值班安排(24小时),加强校园巡查,切实履行值班责任。加强信息工作,随时掌握疫情防控及校内外动态,如发现突发性事件、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必须迅速处置并及时上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