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全体学生:
在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经过药学部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资格审查,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批,同意拟授予曹垚垚等16名2022届本科毕业生理学学士学位。对于拟授予学士学位情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1月30日——12月6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2022年12月6日前与药学部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689664,地点:3号楼503办公室。
具体名单见附表。
药学部
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1:药学部学位补授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