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关于2025年6月申请学士学位的信息公示(补充)

发布时间: 2025-06-18      访问次数: 10

药学部全体学生:

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药学部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拟授予许汉鑫理学学士学位。

予以公示,公示期6月18日-6月22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药学部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0689663,地点:3号楼503办公室。

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生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予汇总表(补充).pdf